梁愛詩:如香港常有人說獨立 國家難把港納入發展計劃中
政治
發布時間: 2016/08/26 17:47
最後更新: 2016/08/26 17:54
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表示,港獨倡議違反法律,與言論自由無關,因為有時候個人的權利和自由,是要跟公共安全、國家安全、公共秩序,以及其他人的權利相稱的。
被問到港獨思想會否影響香港與中央關係,梁愛詩接受電視訪問時表示,中央不只關心香港社會安寧,亦很擔心香港會否成為一個反政府、反中央的基地。如香港經常有人說獨立或者自決,中央怎麼將香港納入國家發展計劃中,對社會與民生的發展都不好。
梁愛詩表示,除了基本法第1條開宗明義指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部分外,國家憲法第152條,國家安全法第11與40條,都清楚說明香港、澳門與台灣人,都有責任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,不允許被分裂出去。
她指,針對叛國、分裂國家、煽動叛亂或竊取國家機密的基本法23條尚未立法,但不要忘記原本刑法都有相關的罪行,要視乎港獨的表達方式。如用不法手段,使用武力、暴力等嚴重違法行為,被檢控不僅是因為支持港獨,而是因為法律上是煽動暴亂和分裂國家。